在现实生活和工作中,一些人为了多拿一点现金,多领一点工资,会自愿放弃缴纳社保,而这样的做法是行不通了。为什么呢?
因为从2025-08-03开始,一项重要的社保新规将会正式实施。
8月1日,最高法发布《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明确规定无论双方协商还是劳动者单方承诺,任何“不缴社保”的约定都是无效的。
也就是说,你个人单方承诺自愿放弃缴纳社保,这种是无效的,单位是必须要缴纳社保的。
因为缴纳社保本来就是法定的义务,是不能因为你自愿放弃或者说双方协商一致不缴纳,就可以不缴纳的。
有人说不是一直这样规定的吗?但现实生活中还是有大量的人跟单位协商一致不缴纳社保,9月1号以后有什么不同吗?
最大的不同就是明确了单位要赔偿的责任。
以前以前个人自愿放弃缴纳社保或者说跟单位协商一致不缴纳社保,单位最多是承担补缴社保的责任,并没有要赔偿的规定。
9月1号以后就会有赔偿的规定了,单位就要承担赔偿的责任。
根据这个最新的司法解释,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劳动者每工作一年的交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这条规定就很厉害了,这就会让单位付出额外的成本,以后不仅要给员工补缴社保,而且还要给员工赔钱,赔偿n个月的工资,比如说这个员工在这个单位工作了10年,一直没有缴纳社保,那到时候员工在离职的时候就可以起诉单位,要求赔偿10个月的工资。
对于单位而言,到时候就不仅仅是要补缴社保的事情了,还要承担赔偿的责任,所以这就是得不偿失了。
也就是说,以后就算你是自愿放弃缴纳社保,单位也不会同意了,因为担心秋后算账,单位不敢不给你缴纳社保。
所以最高法也明确给这些没有缴纳社保的单位发话了:
9月1日之前赶紧补交,避免承担支付经济赔偿的责任。
这其实就是通过法律产生了一个倒逼的作用,倒逼用人单位给员工规范缴纳社保,合法缴纳社保。
不缴纳社保,多拿现金,不仅是违法的,而且还是非常短视的一件事儿,非常傻的一件事,社保对于个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社保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不缴纳社保退休后就没有养老金领取,生病后看病就只能自费,现在职工医保都能报销百分之七八十,如果你看病花了1万块钱,只需要自费两三千,但如果你没有缴纳社保 ,1万元全部自费,对于个人来说也是得不偿失的,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尤其是对于发生了工伤来说,更是如此。
所以,国家出台这样的社保新规,也是为了打工人们好,以后就不要再自愿放弃缴纳社保了。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你缴纳社保或没有足额缴纳社保,首先你是可以向社保费的征收机构也就是向社保部门请求用人单位补缴或者补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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